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19年90台纯电动客车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19E274A0778Z
2. 项目名称:2019年90台纯电动客车招标项目
3. 招标内容及需求:
3.1采购90台纯电动客车(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2交车时间:具体见用户需求书要求;
3.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4招标内容: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万元/台) |
|
标包1 |
10.2-10.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22 |
番禺片区22台 |
125 |
标包2 |
8.0-8.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8 |
番禺片区8台 |
95 |
标包3 |
8.0-8.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10 |
增城分公司10台 |
97.98 |
标包4 |
6.0-7.2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27 |
从化公汽15台 |
65 |
二巴一分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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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巴二分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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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7-7.99米纯电动公路车 |
12 |
番禺片区12台 |
80 |
标包6 |
8-8.99米纯电动公路车 |
11 |
溢通8台 |
85 |
花恒3台 |
备注:
(1)整车最高单价限价为包含2019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补贴调整系数为1)、车辆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招标人按中标整车单价减去中央财政购车补贴(具体金额按财建〔2019〕138号文件标准计算,补贴调整系数为1)和地方财政购车补贴(补贴调整系数为1,如当地区政府无购车补贴按0元计算)金额后,支付购车款。
(3)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并自行承担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更、程序调整、资料缺失等原因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政府部门补贴的风险。
(4)招标人对购车补贴不承担任何支付、担保义务,即使中标人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财政购车补贴,中标人亦不得就该部分款项向招标人及下属单位主张权利。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亦有权调整各标包的供货。
(6)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其中某个标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就某几个标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同时就某几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允许投标人同时兼中。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2 所投标客车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3 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4.4 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车型;标包5、标包6的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公路车型)。各标包所投车辆的车型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中的《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标的车型以及选用的零配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投标人所投标的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一方必须为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且必须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另一方必须为专业销售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4.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如需要邮寄,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包(售后不退)。注:如已在项目编号为“GZGK19E272A0767Z”招标项目中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则无须缴纳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报名费用。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10.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7321必赢下载网(www.gzbus.com)、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网(www.gzbus2.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1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87817、020-8768794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中1011号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20-82584541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