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广交)公司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之北座103室物业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信息来源: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广交)公司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之北座103物业招租公告

 

     现有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之北座103室场地物业出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之北座103室场地物业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019DG203314。 

(三)物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

(四)项目概况:出租面积100平方米。

(五)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月租金总额不低于10400元,租期3年,年递增3%

(六)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按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经营明火餐饮、带住院部医院、养老院、幼儿园项目;不得经营网吧、沐足、棋牌、桌球室、会所、KTV、SPA等娱乐项目;且不得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违禁物品和各类化工产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允许及合同设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3.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及分拆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本标的为分拆标的),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
   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标的,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
   2)在整体标的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广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4.整体标的面积共计为2284㎡,承租方如为承租整体标的,租赁期限为6年。承租方如非承租整体标的,其租赁期限分别以各分拆标的信息公告为准:东座101室(206㎡)、南座105室(40㎡)、北座103室(100㎡)、南座102室和103室(235㎡)、南座104A室和104B室(725㎡)、南座201室(480㎡)、北座104室和201室(498㎡)。承租方如承租上述出租标的面积合计在400㎡以上(含400㎡),并且需翻新场地的,须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消防检验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5.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出租标的的水费、电费、清洁卫生费和因使用该场地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承租方用电按1.1元/度、水费及排污费按4.86元/吨的标准计缴。
    6.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应当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完成装修工程并经出租方验收以及向出租方提交对出租标的投入的设备设施及装修改造费用不少于100元/㎡元的证明(以购置、装修改造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为准)后,可免付首年一个月的租金总额。
    7.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出租标的登记的规划用途及已清楚了解租赁标的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场地用途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因出租标的用途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出租方仅协助提供出租标的的产权证明材料,若承租方未能办理经营证照及相关手续,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追究出租方责任。
    8.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只承担出租标的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修缮责任。除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修缮外,其余修缮责任归承租方。
    9.承租方不得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出租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而造成出租标的及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调换使用、设定抵押(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承租方将出租标的出借、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转租或分租)。
    10.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等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租期最后一年2个月租金金额)。

12.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

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050fbdf8bffa4c73b4064bd5a920ed6f

二、应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二)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三)意向承租方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如意向承租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则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四)意向承租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则意向方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意向承租方如为自然人,则承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五)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项目招租信息详见网站:http://gz.gemas.com.cn/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84081322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27

 

 

北座103物业图

 

阅读:
上一篇:广州市白云(广交)公司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之北座104+201室物业招租公告 下一篇:广州市白云(广交)公司金泊大厦首二层的9间物业招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