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柳街23号地块拆迁工程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河柳街23号地块拆迁工程(项目编号:JG2024-3043)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1、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

附表四:

序号

评标项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70

 

1.1

项目负责人

15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5分。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1.2

技术负责人

15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上的,得8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4分;5年(含)以下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1.3

安全负责人

10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上的,得65年(不含)至10(含)的,得3分;5年(含)以下的,得1.5没有的不得分。

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4

质量负责人

10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上的,得8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4分;5年(含)以下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5

造价负责人

10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年限10年(不含)以上的,得8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4分;5年(含)以下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6

其他人员

10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中,至少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建筑施工安全)1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5名。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10分,每缺少一名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企业资信

30

 

2.1

企业业绩

5

投标人自2021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

2.2

工程获奖

10

投标人自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0分;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5分,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5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2.3

研发能力

9

1、投标人自2021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发明专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20211月1日至今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部级工法证书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本项最高得9分。

2.4

第三方评价

6

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5年(含)以上被市级或以上建设类行业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的,得3分;连续3(含)-4(含)年被市级或以上建设类行业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的,得2分;连续1(含)-2(含)年被市级或以上建设类行业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①符合6项,得3分;②符合5项,得2分;③符合4项的,得1分;④符合1-3项的0.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

 

总分

100

 

2、发布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最新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公交集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730723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502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3、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321必赢下载,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公交集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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