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消火栓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编号:PXZX-2024-017
二、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纯电动大客车停车场消火栓升级改造项目
三、总采购最高限价76120元,超过为无效报价。采购内容及需求如下:
序号 |
品名/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消防钢管DN80 |
米 |
216 |
|
2 |
消防钢管DN65 |
米 |
12 |
|
3 |
闸阀DN80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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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4不锈钢消火栓箱950MM*650MM |
套 |
6 |
每套含25米卷盘1套,消火栓1个,供水管1条,水枪1支,25米水带2套 |
5 |
水表DN32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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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号消火栓水泵更换止回阀DN100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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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号消火栓水泵漏水修复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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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轻便消防水龙箱 |
个 |
1 |
700*500*160 |
9 |
以上项目内容合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6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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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报价含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安装人工、辅材管件、配件等。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处理。
4.采购预算仅为采购单位预估金额,采购单位不保证具体业务量,实际采购货品、规格和数量以合同期内具体采购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采购物资的数量及每批次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参选人须考虑相关风险。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供应商需是所投消防器材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或具备资质的销售商/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营业执照、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政府部门出具的关于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说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销售、批发、安装等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比选文件。
注:(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五、报名方式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参选人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完成注册及报名。
(二)比选文件于: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采购管理平台(https://jc.gzbus.com/)进行下载,不再另行发放纸质版文件。
六、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启封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4号金泊大厦3楼综合管理部,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启封仪式。
注:①参选人应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上传盖章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否则按无效参选处理。并将响应文件盖章纸质版递交至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4号金泊大厦3楼综合管理部,如纸质参选文件与参选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参选文件电子档为准。
②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后无法撤回修改,请参选人谨慎提交,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七、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采购人官方网站:(/);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以上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八、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特别说明
(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比选人。
(二)本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与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以比选文件为准。
(三)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或者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报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继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实质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供应商。
(四)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189011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4号金泊大厦3楼。
广州公交集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